借贷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哪些

借贷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哪些

一、借贷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哪些

关于借款合同成立的要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双方对于借贷事项的核心元素形成一致共识,即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的额度、利率水平、还本付息的周期等等关键部位都达成一致观点;紧接着,由出借方将相应数额的资金切实履行了对借款人的交付义务。简言之,只有当借贷双方在主要条款上达成意见统一,且实际交付借款后,借款合同才会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贷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借贷合同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此外,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对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借贷合同的生效需综合考虑各方主体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以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等因素。

三、借贷合同违约后如何进行赔偿

借贷合同违约后,赔偿通常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赔偿金额包括违约方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借款本金、利息等,间接损失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因违约导致的守约方的合理费用支出等。

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按照

约定支付违约金。

若未约定违约金或违约金约定过低,守约方可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损失酌情增加赔偿金额。

此外,守约方还可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继续履行合同、返还借款等。在主张赔偿时,守约方需保留相关证据,如借款凭证、损失计算依据等,以便在诉讼或协商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成立要件:双方就借款额度、利率、还款周期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出借方需实际交付约定金额资金给借款人。简而言之,合同条款共识与实际资金交付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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