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讨债公司:房屋贷款担保人条件

房屋贷款担保人条件

一、房屋贷款担保人条件

具体条件是:

一、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有稳定的收入。

三、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并且账户内有1年以上的缴存额。

四、没有公积金贷款的不良债务。

五、贷款担保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房屋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

作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其必须满足以下严格条件:

首先,须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需维持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再次,需持有本地城镇永久居民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明;

此外,还要求住房公积金账户持续正常缴纳至少六个月且账户内每年缴存额不得少于一年。

同时,担保人在过去的公积金贷款中无任何不良债务记录,且担保人的年龄与所承担贷款的最长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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